【選舉制度】資審委設8人為限 選委最多可提名5人參選立法會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1/04/30 16:37
立法會繼續審議,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安排,政府將會提出修正案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,建議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人數設8人上限,最多可委任3名非官守成員。
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關注,選委的提名安排,認為1500名選委可提名多人,會產生大量候選人,「最多可以提名7千多人」。
律政司署理律政專員梅基發表示,每名選委可能同時擁地方選區,以及功能界別選民身份,當局與中央商討後發現,《基本法》附件二沒有限制,選委行使其地區選民及功能界別身份,去提名候選人。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樂詩補充,每名選委可在地區選區、功能界別及選委界別,各提交1份提名,再加上其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選民身份,即最多可提名5人。
此外,有38名議員聯署,要求修訂條文,列明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中,候選人在提名期結束後離世或遭DQ,有關選舉程序會繼續進行,建議獲當局接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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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